#家教限女 #保全限男 #老闆怎麼沒有限帥限美
耳熟嗎?各種行業時常都有限男、限女的條件,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明定,雇主不得對求職者、受雇者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。
🎸舉例來講,應徵條件只寫「外場徵服務生限女性」,這就會被各地勞動局裁罰,法院也不會買單。前陣子也有個新聞,某餐廳說外場要穿裙裝,故只應徵女性,也被開罰。
雇主若真的想要只雇生理的男、女(或性傾向),可以,但請依照同一個法條的規定,提出「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」的正當理由。
什麼樣的工作僅適合特定性別?這在目前的法院判決裡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(案件也不多)。吉律絞盡腦汁,想出了幾種標準:
1⃣生理結構差異
例如男女性內衣模特兒。針對男/女性的生理構造對應而設計,那麼製作人當然會想要由具有男/女性生理構造的人來展示產品。
這種標準,應該是最狹窄的,吉律想像不太出來太多的工作類型是這樣子。你們有想法嗎?
2⃣商業與市場考量
宅女喜歡男傭,我就開男執事餐廳;宅男喜歡女僕,我就開女僕咖啡廳。雇主針對特定市場需求,而特別設計的雇傭條件,也許合理作為一種差別待遇的理由?
但什麼樣的市場需求是合理的?也值得多加思考…(例如我單純想要帥哥、美女來作外場增加生意,這樣也算嗎?)
3⃣民情與社會觀念
家教限女,因為我怕男生比較危險;保母限女,因為我覺得女性比較細心;保全限男,我覺得男生比較勇敢;經理限男,我覺得男生比較有power。
各種基於既定概念或社會印象反射出來的限制,是現在最常見的差別待遇形式。
這當中往往是基於傳統觀念(甚至是沒道理的刻板印象),也最常出現爭議。
對於雇主來說,當然希望隨心所欲,但仍應該有個合理界線。
🎸假如你是雇主,你會基於什麼樣的理由來選擇勞工?你又覺得哪一種才是合理?或是綜合?
歡迎吉友在底下留言討論,選愛心/笑臉/驚訝來告訴我你們的想法。